为了继承和发展宋庆龄毕生关怀和从事的妇女儿童事业,中国福利会于1985年6月设立宋庆龄樟树奖。至2006年,宋庆龄樟树奖共颁发了13届。根据《宋庆龄樟树奖章程》有关要求,目前,第14届宋庆龄樟树奖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推荐。
一、评选宗旨:
每两年颁发一次的宋庆龄樟树奖旨在团结和激励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以宋庆龄为榜样,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作贡献。宋庆龄樟树奖授予为妇女儿童事业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二、评选条件: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探索和研究妇女儿童疾病防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热心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关注妇女儿童社会民生问题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和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程序:
宋庆龄樟树奖获奖人选由社会各界广泛推荐,经樟树奖评选办公室审定,报中国福利会执行委员会批准。
四、奖金奖品:
获奖者将获得奖章一枚,获奖证书一份,奖金人民币五万元整。
五、颁奖时间、地点:
2008年10月(暂定)北京人民大会堂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711073
联系人:郑允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五原路314号 邮编:200031